地表水四類水體環評現狀監測指標應該包含哪些
地表水四類水體環評現狀監測指標應該包含哪些?
一、地面水環境影響評價導則,規定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一般性原則、方法、內容和要求。
二、地面水環境影響評價等級與評價范圍。
1、評價工作等級劃分的依據。
2、分級判據的基本內容。
三、地面水環境現狀調查。
1、現狀調查的范圍。
2、現狀調查的時期。
3、水文調查與水文測量的原則與內容。
4、點污染源的調查。
5、非點污染源的調查。
四、地面水環境影響預測。
1、預測的原則。
2、預測時期的劃分與預測時段確認的原則。
3、預測水質參數的篩選。
4、水體簡化要求。
5、污染源簡化要求。
6、水質數學模式的類型與選用原則。
五、地面書環境影響評價。
1、評價的原則。
2、所需的資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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